月光的照射下,一只只狼兽好像被血腥刺激到的兽潮一般跳跃着向秦岳扑袭过来,那前赴后继、悍不畏死的架势看的秦岳一阵头皮发麻。
没有丝毫犹豫,秦岳转身便向外跑去。
他本来的目的确实是要过来弄死个狼兽获取他们的基因,但这个狼兽族群的规模未免也太大了一点!
电影里也就是个十几二十几只的规模,结果换到他这里来,看着密密麻麻的狼群,粗略估计一下应该都有上百只了。
秦岳对自己很有信心,一打十他完全可以接受,但是一打一百,就算是叶问也没有这么打过吧!
现在不跑,等着被这群野兽分尸吗?他可不想跑到这群家伙的肚子里东山再起,被胃酸腐蚀的滋味可不太好受。
也许刺破食管也是个不错的办法,但何必呢,逃跑虽然可耻,但意外的有用。
秦岳脚下生风,高密度的肌肉提供给他更加强大的力量和速度,虽然只是两腿动物,但却硬生生的将四只腿的狼兽都给甩在了身后。
狼的速度也就是五六十公里每小时,狼兽的速度也是差不多,比人类的理论最快速度40公里快上不少。
但秦岳是人吗?
人类状态下,他的速度便已经能和布鲁诺比比,增强的肌肉之后,他的速度和力量早就已经超过了狼兽的奔跑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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