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有恶魔在耳畔低语:去做吧,趁着你还十四岁生日还没到,去做你想做的最危险的事,去给你讨厌的人一点颜色看看。
不仅法律条文中明明白白的写着,社会新闻里也一遍又一遍地提醒着这些即将走火入魔的青少年:抓紧时间去做!你还是个孩子,他们不会苛责孩子。大胆去做!你造成再严重的后果也不必付出同等的代价!抓紧时间!大胆去做!对同学,对老师,对陌生路人,甚至对你的家人,你可以做你想做的任何事!
当然,陈月遇到的并不是这样极端可怕的孩子。
她之所以被停职,是因为她的班上出了事。学校从中调解不得,事情闹到了教育局去,在调查期间,她不能继续上课了。
其实有什么好调查的?
人证物证俱全,事情经过再清楚不过了。
自习课上,男孩子在同桌课桌底下放了面小镜子,手里牵着风筝线一点一点地调整镜面的角度,试图偷看女同桌裙底。
陈月被镜片晃动时反射的光晃着眼睛,走下讲台将男孩子抓个正着。当场气得眼前一黑。
她虽然非常生气,却也知道顾忌学生的脸面——虽然他自己做出了不要脸的事,老师却不能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让他太难堪——她叫了这个男生出去,严肃地教育了几句,希望他能诚恳地向女同桌道个歉。
没想到这男孩能有胆子做出丑事,却是个玻璃心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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