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法律说实话,如果是在华夏故土的话,推行难度极大。
香港甚至要到1971年才立法废除纳妾。
反对一夫一妻制度的,主要还是官僚和富商。
纳妾合法的年代,香港的穷人也是一妻难求的,倒是到了十多年后,卡车司机也能去深圳包个女学生逍遥快活,以至于一批阿灿无比缅怀港英时代。
又比如,在阿拉伯世界的埃及,一直都允许男人取4个老婆。
但埃及百分之九十的已婚男子也只有一个妻子。
所以,底层百姓其实根本不在乎能娶几个老婆,有一个已经烧高香了。
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大明更是如此。
想象一下后世的部分农村地区的男女比例,就能想象大明本部的婚嫁市场是啥情况了。
好在大明有西雅图,堵不如疏,不至于引起大的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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