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之所以遭到仙狸蛊惑,则是来至於两个更深层、更先天的「命运」:八字轻,以及急於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出生在极度重男轻nV的家庭,甚至直接以「不要(bēt?nn)」当成名字,让她不晓得自己的人生到底有什麽价值。

        八字虽轻,但她肩负的人生却异常沉重。

        从初次见面时露骨的装可Ai表现,到在台南的旅馆,我点出她刻意处处讨好别人的假象时,她哭着说不知道要有怎样的「模样」,才能让别人接受自己;在保岛一村生活的这段时间,虽然对待小紫的态度已经没有那麽拘谨,但在我面前的时候,无论是神情还是用词都好像还是特别刻意──刻意强调她喜欢我。

        对於二十七年来都没有异X缘的我来说,杨茉婷真的是一位不可多得的好nV孩:温顺、乖巧、脑筋灵活,坚忍且勇敢。虽然行为举止还是有点不成熟,不过她肯定能够成长地b现在更为耀眼。

        当然我也没有打算拒绝她……如果不是对她抱持一定的好感,以及感受到她身为异X的魅力,我也不会答应让她住在同一个屋檐下──虽然我原本的目的是想让她对我幻灭就是了。

        我没有让她喜欢的「资格」。

        真的就仅仅是机缘巧合下,我从仙狸、虎姑婆手中救下她。可能还要在外加化蛇那次吧,但无论哪一次都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都是有赖小紫跟林投姐的合作。再说,「以身相许」这个迂腐的传说早该被废除了,不然身为高阶警官的我老爸,岂不是每破获一个案子就能新纳一名情妇?

        虽然听说我妈确实是因为某次的案件认识我爸……这是题外话。

        总之,我救了杨茉婷,并不是渴望从她身上获得什麽,也不想让她对我有什麽「回报」。

        像我这样浑浑噩噩的人,并不值得她喜欢。

        如果我不是她的「救命恩人」,或许我就能更坦率地接受她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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