鸳鸯所找的客栈是乐城中数一数二的客栈,这儿一宿所需花费的银两约莫擎明在沅庄工作两日才能挣得,可对於鸳鸯而言,仅是她唱一首曲子就能赚上的银子,她压根不放在心上。
对身无分文的擎明而言,客栈中的床铺、茶桌、书案皆是用上等桧木制成,以及提供给旅人们的茶叶更是昂贵的明前春茶,这一夜住下来,总让他觉得内心不踏实,花着别人的银两享受生活,可不是君子会做的事情,何况乐城的风气奢靡,若是在这待得久些,内心不够坚定的人便会迷失其中,成天上青楼饮酒作乐,有钱人也就罢了,若是穷书生也贪恋这种日子,那就是打肿脸充胖子也得让自己看上去十分有钱,私底下或许是偷骗拐抢,赚得的钱一点也不光明,只为了装成有钱人家的公子,最後锒铛入狱的人也不少。
想来也是可悲,原以为这烟花之地只有那些妓nV可怜,她们命如浮萍,随水波飘荡,可谁知整座城的人都那麽可怜,天天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若问他们想要什麽,说不定支支吾吾连句话都说不出口。
彻夜未眠,擎明打了一个大呵欠,他将自己简单的行囊整理好後,便走出了房间。房间外的奴仆端着一个水盆与毛巾,利於他简单的洗漱一番,用冷水将脸擦拭後,他的JiNg神好上许多,将Sh毛巾往盆上一放,谢过小奴後,便朝客栈的大厅走去。
鸳鸯和阿福早已在大厅等待他了,她俩点了一桌子的清粥小菜,一见擎明,便朝他招手,让他落座在两人对面的空位。
「阿照兄,这间客栈的粥是中药下去熬制的,吃起来特别香,是这里厨娘的拿手菜,你一定要好好的品嚐看看!」阿福夹了一筷子的野菜,放进了自己的碗里,随後放下了手里的碗和筷子,帮擎明舀了一碗稀饭。
「谢谢,不过我自己来就好,不劳烦阿福姑娘了。」
「没事的,你就让阿福帮你吧,这小丫头她从小到大都在服侍人,若让她空闲下来,她可得发慌了。」鸳鸯笑着说道,她将自己的空碗递到阿福手里,让她再为自己添一碗粥。
阿福笑着接过她的碗,没有多说话,毕竟她入华燕阁也有近十年的时间了,即便只是一个及笄之年的小丫头,可也分得清谁待她好,谁待她不好。
五岁时因为家贫而被卖至青楼,她的长相不出众,只能当妓nV的仆人,如果手脚不俐落就得挨一顿打,主子不高兴也得被打,毕竟卖进青楼的下人们命就是贱,若不幸被打Si了,麻袋裹一裹放把火烧了,也不会有人过问。
起初,阿福被发派到了一名脾气差的妓nV身边,将她打得全身无一处完好,衣服底下的肌肤全是瘀青,甚至若主子在恩客那受了气,就连阿福的脸也不放过,掴掌、拧捏,压根不把她当人对待。直到有一次,阿福受欺凌时被鸳鸯瞧见了,身为头牌的鸳鸯看不过那妓nV嚣张的样子,便同老鸨将人要了过来,自那日起,她便成了阿福的新主人。
也许是受人欺侮惯了,阿福虽然在鸳鸯身边总是十分开朗,可做事却不敢马虎,深怕一不小心惹鸳鸯不高兴,她就又得回到那位妓nV身边,天天过着被打的日子。
鸳鸯之於她,是恩人也是主子,内心对她只怀着感恩与敬畏两种情感,所以即使身为对方的随身侍婢,依然无法与之谈心。有时鸳鸯想同阿福说些真心话,她却难以理解,渐渐地,鸳鸯也不再多说,让话题悄悄地改变了,说的就只是巷弄间的道听涂说,彼此说着、听着不过就图个乐趣。
有些人可以谈心、谈情,有些人只适合说笑、嬉闹。在烟花之地待得久了,真心真意、痴心多情究竟值几两重,鸳鸯其实也已经迷失了。看似她好像理清了一切,却总会在看见商霜的那瞬间,忘记了一切。想来也很可笑,都说知音难寻,可说不定是她一厢情愿当人知音,而商霜的心里怎麽想,她也没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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