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前男友为他*

  我与他从相识到走进关系,花了非常短暂的时间,但是我们交往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两年的时间,这样的时间已经足够成了我们彼此生活中的「习惯」。我们暧昧一周约会三次,就决定交往了,但是现在回想起来我们真正认识彼此的时间真的太短,以至於我们对彼此都只有很浅的认识,而不是真正「了解」对方。後期的我们是微距离,一开始我以为不会有问题的,因为我们不算太远,但谁知道渐远的不是距离,而是我们渐远的心。但是曾经Ai过是真的,为他心动的感觉也是深刻的!所以才会有失恋及心痛,但是心痛不是世界末日,也不是让你忘了自己有多好!你必须知道不是我不好,而是我们不适合!唯有这样子你才能放过自己,也真正放下属於你们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