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的时候,一家子的人围了桌子。
明荟暗搓搓的瞅了明臻一眼。
明臻早就换了新衣,胭脂色的衣衫将她一张玉雪晶莹的面孔衬得越发可爱。没有让安国公夫人罗氏看到明臻狼狈不堪的模样,明荟到底有几分不服。
现如今,高门贵族的女孩子都兴读书,明荟今儿休息,明天还要去学堂,一大早就要起来,天不明就得梳洗一番。她厌倦了这番,只是旁人家的女孩儿都在,明荟也不得不去。
想起明臻每日开开心心的在家里,想休息就休息,既不用学习琴棋书画,也不用和其他女孩子勾心斗角相比较,明荟心里头一阵郁闷。
明臻乖乖巧巧的捧着碗,只夹自己面前的菜。明荟特意夹了一筷子肉放在明臻的碗里:“妹妹多吃一些,这是红烧兔肉,尝起来可香。”
明臻的手抖了抖,胃口顿时没了。
一想起自己的小兔子,明臻眼圈儿瞬间红了起来。
明荟笑嘻嘻的:“妹妹还没有读书习字,知不知道兔子的兔怎么写?”
明臻摇了摇头。
明荟细细的手指在桌面上画了画:“你看,这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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