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这个,陈曼的声音都有点飘:“我现在人都还是晕乎的,就那么几瓶酒,和一个空酒瓶子,咱们竟然卖了这么多钱?”
这可是四千八百两银子,换成黄金就是四十八斤,堆在一起也是老大一堆了。
对此辛芷倒是看得挺明白的:“古代工艺落后,在现代看来平平无奇的玻璃瓶,放在古代那就是跨时代的工艺品了,这个世界根本就没有这种东西,物以稀为贵,这也就是常县有钱的人少,别看李和豫花了这么多钱买了我们的酒,人家这是有远见,只要他愿意,这酒他拿到昌都一转手,翻倍出手都有人抢着要。”
陈曼一听就急了:“这么说我们这酒还是卖亏了,早知道我们就拿到那什么昌都去卖了。”
要是他们把酒拿到昌都去卖,这不就能多挣一倍的银子嘛。
辛芷一眼就看穿了自家亲妈的打算,她摇头说道:“话也不是这么说的,要是真到了昌都,这钱咱们有钱挣,可不一定有命花。”
古代普通人没有人权呀,那些有钱有势的权贵,弄死一两个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就跟随手碾死几只蚂蚁一样,不痛不痒。
他们既没钱又没势,甚至对这个世界都还不怎么了解,要是拿着这价值千金的酒去昌都,那就等同于小儿怀金过闹市,随便来个人盯上他们都有能弄死他们抢酒,危险系数实在是太高了。
他们能够在地震中穿越已经算是侥幸保住一条命了,实在是没有必要为了多挣点钱拿自己的小命去涉险。
而李和豫就和他们不一样了,他看起来就是家里有点权势的人,要不然这好几千两银子,他也不可能说拿就拿出来了,而且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他还是个难得的好人,面对辛家这些价值不菲的酒,他没想过强取豪夺,而是规规矩矩的掏银子和他们买,这至少能够说明他不是一个以权欺人,鱼肉百姓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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