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依我看你妻子一定是趁着你出门谈生意和人私奔了。”
木家寨的老板郑奇在一边阴阳怪气地说道。
那商人大怒,跳着脚指天发誓说自己的妻子非常贤惠绝对不能做出这种事。
“哈哈,那可难说,知人知面不知心啊。做丈夫的一般都是最后知道自己戴绿帽子的。”
一个郑家的下人在一边嘲笑道。
商人怒了,和那个下人厮打在一起。最终这件事还是不了了之,因为没有任何证据能证明商人的妻女在客栈内出事,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民国十七年,这一带局势还在动荡中,商人找不到妻子,又投告无门,开始时赖在这里不走,每天喝了点酒就去郑家客栈借着酒劲叫骂,要求郑家客栈还他的妻女,他一口咬定妻女就是被客栈的人害死了。
这样过了一个多月,这个商人被人发现在湖里淹死了。到底是自己喝酒失足落水还是被人推下水害死,城里众说纷纭,很多人背后议论他可能是被郑家害死了,但是郑家一直乐善好施,粥棚子一搭,这点不和谐的声音很快就被压了下去。
苏三将这个案子的记录和九年前的记录对比着看,过去了这些年,郑家的当家人变了,民国十七年的时候当家人是郑奇,现在当家人是郑仁。
苏三将两个一对比,发现了问题,最后的事主签名笔迹是一样的,那个郑字写的一模一样。
按照时间推算,这个郑奇应该是现在的郑家大少爷郑仁的父亲,儿子模仿父亲的笔迹也可以吧?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