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是应该生气的,可是我并不生气,只是突然涌起了一阵压抑的心悸,眼睛发涩。
妈的,这过的是什么日子。
比狗都不如。
我这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不打120”,叹了口气,勉强将这个人背了起来。
我的良心没办法让我将一个发高烧的病人扔雨里,只好将他带回我的出租屋,扒光了然后扔上我的床。他有些发烧,我从柜子里翻了些之前吃剩的退烧药给他吃下。
他吃了药又沉沉睡去。
我于是把眼镜拿了出来,用胶布在断端处狠狠缠了几圈,勉强固定住。戴上眼镜后视线陡然利落清晰了起来,我这才发现我捡的人长得十分清俊,眉眼干净温柔,灯光下有几分写意。
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随后叹了口气。长得再帅又如何,还不是落得这么个落魄的下场。
枯坐了一会儿,我又将出租屋里备用的半瓶医用酒精拿了出来,兑了点水稀释,准备给他物理降温。
拿着毛巾给他擦拭身体时我忍不住红了脸,自从我发现我对男孩子的好感大于女孩子之后就一直与男性恪守界限,这么近的相处还是头一回。
给他擦拭了两遍后已是深夜,我看了眼前任出租屋住户留下的粉红色塑料小猪闹钟,指针已经走向了十一点。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