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好一会,楼上那三位终于下来了,他们搭电梯下来。
看他们步出电梯,步履蹒跚的样子,我真的很抱歉。两位都是被我的脚所伤,都是伤在下体,一位被大脚踢伤,一位被我的小脚戳伤,都带着忿恨的眼神瞪着我看。
「我不知道你们真的是警察!」我满脸歉意,不停的说抱歉。
我的诡辩,让他们有苦难言!另外几位制服员警,也上楼来抓了几对正在交易的男女,我希望不是我害他们被捕的。
我们一起上了一辆箱型车,她坐在前面,不时回过头来瞪我,咬牙切齿的表情,好像要吃掉我一样,让我害怕。
我想着,等一下到警局可是她的地盘,她要怎幺样对付我,就不禁让我全身发麻!
到了警局,我矢口否认援交,我辩称,以为他们是仙人跳,想谋索财物才攻击他们,这纯粹是自卫的举动。
拜台湾这几十年来,民主法治的教育成功之赐,他们就算怎幺样恨我,恨不得把我生吞活剥,还是不能对我刑求逼供,我还是安全的。
一位男警帮我做笔录,由于我矢口否认一切,没办法,他只好去请她来帮我录口供。
我这时候从她们同事的呼唤声中,才得知她叫何丽玲为了保护她,我名字更改过,如有雷同造成误会,先在此致歉!,她提着她的包包坐到我的旁边,眼神让我看了就害怕,我想她一定恨死我了吧!我低着头不敢直视她,我对她充满歉意,也充满爱意,我就像犯错的小孩,准备接受严惩一样,低头认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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