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瞪了我一眼,「哼」的一声,说:「赶快认罪吧,我手上有证据,可以指控你,你还是乖乖的招吧!」接着,她打开皮包拿出录音笔来。
当她打开皮包时,我瞥见她的包包内,有一只小的无线电对讲机,还有一个小皮夹,应该是装证件和一些钱的,还有一只口红,一个小粉盒说实在的她不用化妆就够美了,还有两串钥匙,一串比较小像是开抽屉的,一串大一点像开门用的,没看到汽车和机车钥匙,我猜她一定住的离分局不远,或者台北市不容易停车,她搭捷运或公车吧!
她拿出录音笔拨放,可惜没有声音,因为我在旅社,已经动手洗掉了内容。
这下她愣住了,她辛苦付出天大的代价要起诉我的内容没了,我低头看看两旁,旁边的几位都不在,剩下我跟她。
「对不起!我真的喜欢你。放过我吧!我会负责,我决不会说出来的!」我轻声的哀求她说。
我一直苦苦的哀求着,她知道我的意思,她听完眼匡也有点红,但是她咬了一下嘴唇,「哼」了一声,起身往另外的房间走去。
我想,这下完了!看样子,我逃不过上法庭的命运!我想她一定要置我于死地,她才会甘心,我的前途完了。
趁她离开座位时,我心一狠,想说既然你一定要毁了我,我也要毁了你,我偷偷的打开她的包包,取走门的那串钥匙,放进我的口袋。
她带着另外一只录音笔回来,我想应该是那个壮硕的男警的。
她放出内容,听到进入旅社房间那一段,只听到我大喊,你们别想装警察来对我仙人跳的一句,其他都是无关紧要的碰撞哀号声,还有,她在浴室内对着外面的同事,呼唤回答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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