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然还是打架子鼓,但没什么起色,随便读了个文凭,在酒吧打鼓为生,挣得不多……我之后的人生很普通,不值一提。
我们都是残破的孩子,所有的叛逆都是和自己搏斗,汗水淋漓的长大,最终也活出了个人样。但那个有世界上最干净的男孩,我少年时的爱人,我的周远。
他抛下了我,永远留在了青春里。
2015年9月19日晚上八点,一个男人跌跌撞撞地走进我工作的酒吧。
一个小时后,他喝醉了,开始大砸特砸,站在吧台上,大声叫着我的名字。
老板兼合伙人老张过来问我是不是惹着了谁,人家来寻仇了。
我跑过去,说我就是唐泽。
那个男人跳下来,他比我高半个头,身上有一种很浓的军痞气质,说话时酒气喷在我脸上,但从他的眼神里,我知道他没醉。
“你是唐泽?”他大着舌头说,“听——听着就像个渣男。”
“兄弟,我认识你吗?”我忍着火问。
“记得周远吗?”他眼睛有点红,但不是因为酒,也不是因为我,“远方的远,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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