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阔剑城中的无数盗贼,罗戈恩也是其中个sE的一位。这行内有些不成文的规矩——躲权避贵、吃少不吃多,凡事留一线。

        以他们的地位,也只能作出这样的选择。树大招风,逛粮仓的耗子Si的早,这种道理谁都明白。招惹了权贵和人类自然要掉脑袋,遇到穷JiNg灵就偷得连条底K也不留也怕招人报复。这里的贼真正像个贼样儿,只靠在大街上捡个仨瓜俩枣混日子,偶尔还得接些修门换锁的活儿维持生计。

        然而为何要说罗戈恩不同?

        这几项规矩他一样也不守。

        他非值钱的物件不拿,非大户人家和贵族府邸不进,要麽不偷,要偷就把别人的家底儿洗个乾乾净净。犯事之後,反还要给平民区的贫困户送去些不知从哪儿淘换来的乾净银币。

        也即是说,所谓的义贼一物。

        苍天可鉴,义贼可不是只靠一腔热血就做得了的。每次城内府邸失窃,总要在到处贴满了揭发者奖励五十金币的悬赏,再派守军连排水G0u都挖开来找上一遍。可直到几天前为止,甚至连见过他究竟长什麽模样的人都没有。悬赏令上也只是画着一个戴黑面罩的小矮子,被错认之後逮到卫戍处里的已经不下上百人。

        影子罗戈恩。这就是所有人公认给他的外号。他有漆黑的短发、漆黑的眸子,连胡茬和尖耳朵上的绒毛也是纯粹的墨sE。他会融化在午夜和黎明中钻进别人家里去,离开时连个脚印也不留。如果走在街上的疯子忽然指着墙角的Y影说「罗戈恩在那儿」,估计谁也免不了多看几眼。

        可这一回,他怎麽就被人抓住了呢?

        理由复杂得很,但归根结底是因为心急。做贼最忌心急,一不注意就会露出破绽;揣满的怀里掉出一枚银坠子,就足以让已然溜之大吉返回老巢的他被路过夜巡的卫兵抓了正着。

        罗戈恩为何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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