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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年后,皇帝才明白夫子那时并非多么疼爱他,心如止水的困兽在皇子身上看见自己尚未萌芽就已经腐败的志向苒苒重开,是经年冰雪终融尽,云华引春来,沉寂的潮水顷刻涨过堤岸。

        这样好的人,这样硬的骨,只有极高和极低作陪,夫子不是下九流的戏子,就是登九天的神仙。弘历想,眼高于顶的皇阿玛也有这样不识货的时候,居然当他是个旺产的萝卜精,一声不吭摆在圆明园那半亩地里种菜。

        弘历素有孝悌之名,前脚登基,后脚就把圣旨塞进木盒丢到床底下去,反正连十三爷的名字他都敢改,和先帝唱反调也不差这一道旨意。他难以想象,也不愿想象夫子剃了头是什么样子,童年的起居坐卧都在一处,早已习惯了那头大逆不道的长发,陡一见光光的脑门,估计很难不笑出声来。但若叫夫子把发髻竖起来做妃子,肩也太宽,身也太高,把凤凰旗头扎上,连弘历也要仰头看他的下巴,怎么都不适合温婉的女装。夫子不低头,不折腰,柔软的绫罗便包不住他的骨,在这片禁宫红墙中,他的绿尖刻得不合时宜。然而桃花又是那么柔脆的植株,在森严扭曲的教条下只能长得畸形残疾,前车之鉴,弘历已在御花园里看过不少了。

        如此念着他,差人去京外折了一枝桃花在瓶中对着描摹,笔走龙蛇一幅画,只差朱批还未提,笔尖悬停,红墨将流未流,血似的凝在那里。他想起小时候上火,一面做课业一面流鼻血,做到后面字也模糊了,满纸透红,黑字里尤然透出一段腥,卷阿抄得肃杀,好像情之一字本来就是带血的。弘历案前枯坐了整整一天,数次欲落,还是罢手,最终也没想好夫子适合什么名分,做仙鹤还是做碧桃,做男还是做女。

        时隔多年,远离京城的玉茗山庄已独自过了几十个春天,窗户大开,眼前正是一株新栽的桃花。原是人世因缘冥冥中自有天注定,他和夫子是天定的因缘,天作的和合,是天要弘历把这场旧梦重温,给他的犹豫第二次选择的机会。恰好有朱砂半干,凝在砚中仿佛鸽子血,为续上旧年的画,皇帝取架上一管兔毫,蘸饱了墨,从咽喉往下滑,像拿一把柔软的刀把他温柔剖开,手腕竟有些颤。

        “别…!唔…啊嗯…呃!别…啊…痒…!”

        夫子冰肌玉骨,里衣所用都是最细的绸缎,禁不住粗糙的笔锋刮蹭,睫毛簌动,隐忍地喘了几声,要推拒也不行,全身的弱点尽拿捏在弘历手里。皇帝一心二用,右手点染,左手便捉了他的阳物细细把玩,像鉴赏一管笛似的、居士美丽,那种地方自然也生得漂亮,温热的一根泛着红晕,拇指剥出顶端来碰,小小肉孔湿润可爱,一开一合,亮晶晶的,透着一股雀跃劲儿,也像缺什么东西插。如此,弘历起了坏主意,径自去摸他鬓发上的玉簪。

        “不行——!”

        居士何等聪明的人,闻弦歌而知雅意,哪里不知道他要做什么坏事,立刻要挣扎着起身,化开的朱砂随即往腿间滑去,晕得一塌糊涂。“别动。”皇帝的衣裳都被这宛若落红的朱砂染透了,往那脆弱嫩道里重重一顶,红肿宫腔又吃牢了一记痛奸,直把他整个人的魂都撞散了,只恨下身被一根粗热的坏东西楔住。

        弘历上了年纪,身体还硬朗着,还能领着大清铁蹄雄赳赳气昂昂地踏翻准噶尔,立刻平定了夫子这点小小叛乱,细韧窄腰在滚烫手心无力地弹动着,像只还没死透的虾,居士绝望地看着他手上那支小指粗的玉簪,只怕今日要被贼皇帝奸死在这张紫檀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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