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的眼睛,具有生命力与侵略X,野X,又致命。
它们松弛散漫地跨过荒草,遇到猎物时竖起皮毛,等待猎杀的那一刻。
我心中停下一拍。
就像真的身处平原,一只猎豹迈着步伐缓缓地向我走来,
他什么都没说,只是抖了抖烟灰,熟稔的动作和校门口的二流子如出一辙。
我往后一退,直接开跑。
后来听别人说,我才知道他是丁隐,那个三好学生,每天穿洁白的衬衫,收到情书和表白会微笑拒绝,会低下头认真听矮他一截的人说话。可我实在没看出他和这些传闻搭边,第二次遇见更让我笃定。
第二次看到他也是那一周,他在街巷和人打架,把别人的头摁在垃圾桶,扣子解开第一颗,整个人懒散又漫不经心,额头上破了一个小口,鲜血顺着眉骨滴落下来。
就像是一幕暴力美学的电影,他当然是主角。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奇怪的一个人,竟然能将两种姿态把握得恰到好处。
他可以是好学生,也可以是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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